關于發布國家標準《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》的通知
建標[1995]181號
根據國家計委計綜合[1990]160號文的要求,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編制的《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》,已經有關部門會審?,F批準《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222-95為強制性國家標準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本規范由公安部負責管理,其具體解釋等工作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,出版發行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組織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
1995年3月29日
工程建設標準局部修訂公告第22號
國家標準《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》GB 50222-95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進行了局部修訂,已經有關部門會審,現批準局部修訂的條文,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,該規范中相應條文的規定同時廢止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
3 民用建筑
3.1 一般規定
3.1.1 當頂棚或墻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狀塑料時,其厚度不應大于15mm,且面積不得超過該房間頂棚或墻面積的10%。
3.1.2 除地下建筑外,無窗房間的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,除A級外,應在本章規定的基礎上提高一級。
3.1.3 圖書室、資料室、檔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間,其頂棚、墻面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,地面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。
3.1.4 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房、中央控制室、電話總機房等放置特殊貴重設備的房間,其頂棚和墻面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,地面及其他裝修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。
3.1.5 消防水泵房、排煙機房、固定滅火系統鋼瓶間、配電室、變壓器室、通風和空調機房等,其內部所有裝修均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。
3.1.6 無自然采光樓梯間、封閉樓梯間、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頂棚、墻面和地面均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。
3.1.7 建筑物內設有上下層相連通的中庭、走馬廊、開敞樓梯、自動扶梯時,其連通部位的頂棚、墻面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,其他部位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。
3.1.8 防煙分區的擋煙垂壁,其裝修材料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。
3.1.9 建筑內部的變形縫(包括沉降縫、伸縮縫、抗震縫)兩側的基層應采用A級材料,表面裝修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。
3.1.10 建筑內部的配電箱不應直接安裝在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上。
3.1.11 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,當靠近非A級裝修材料時,應采取隔熱、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。燈飾所用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于B1級。
3.1.12 公共建筑內部不宜設置采用B1級裝飾材料制成的壁掛、雕塑、模型、標本,當需要設置時,不應靠近火源或熱源。
3.1.13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門廳,其頂棚裝飾材料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,其他部位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。
3.1.14 建筑內部消火栓的門不應被裝飾物遮掩,消火栓門四周的裝修材料顏色應與消火栓門的顏色有明顯區別。
3.1.15 建筑內部裝修不應遮擋消防設施、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,并且不應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。因特殊要求做改動時,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規范和法規的規定。
3.2 單層、多層民用建筑
3.2.1 單層、多層民用建筑內部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,不應低于表 3.2.1的規定。
3.2.2 單層、多層民用建筑內面積小于100m2的房間,當采用防火墻和甲級防火門窗與其他部位分隔時,其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在表 3.2.1的基礎上降低一級。
3.2.3 當單層、多層民用建筑需做內部裝修的空間內裝有自動滅火系統時,除頂棚外,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在表 3.2.1規定的基礎上降低一級;當同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,其頂棚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在表 3.2.1規定的基礎上降低一級,其他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不限制。
4 工業廠房
4.0.1 廠房內部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,不應低于表 4.0.1的規定。
4.0.2 當廠房中房間的地面為架空地板時,其地面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于B1級。
4.0.3 裝有貴重機器、儀器的廠房或房間,其頂棚和墻面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;地面和其他部位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。